近日,广东东莞某凉茶店因在凉茶中违法添加布洛芬等西药成分,负责人陆某裕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陆某林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两名负责人还被判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东市监处罚
据天眼查App显示的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2〕181107187号),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查明:“两名当事人(店长陆某裕及店员陆某林)自2016年6月至2020年8月,在莞城区罗沙市场12号金沙综合市场A136之三的凉茶店销售的自制凉茶中,违法添加马来酸氯苯那敏、布洛芬、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等西药成分,上述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处罚结果
2021年4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陆某裕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陆某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此外,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还开出了罚单:“一、责令陆兴裕、陆发林二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二、限制陆兴裕、陆发林二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对于自己因在凉茶添加布洛芬而服刑,陆某裕坦言:“这件事没有后悔药吃,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能说要真想到了就不会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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