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
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欺骗误导老年人。不得制作、刊播、发放、摆放青少年纹身广告。
不得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之外的其他任何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也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
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商品或者服务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不得以歧义性语言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宣传,不得将特定条件下形成的结论作为普遍性结论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宣传;涉及优惠及附带赠送内容的广告,应当明示所优惠及附带赠送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项目)、条件、规格、数量(幅度、数额)、期限和方式。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违反规定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以及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公益广告除外)。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该标明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发布承诺养老、入学、就业、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房地产广告,也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出现饮酒的动作,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以及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依据事实,符合《广告法》等有关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作推荐、证明;不得以专业人士、受益者、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为农兽药饲料、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种子种苗和种养殖广告作推荐、证明。
来源 | 日照市场监管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