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关于投诉举报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汇总
概述
据不完全统计,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投诉举报的约30部。
其中明确规定应当对举报予以奖励的有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共11部。
明确规定应当予以回复的有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无证无照查处办法、食盐专营办法、食安法实施条例(部分为投诉或者举报),共7部。
一般性规定的有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缺陷汽车召回条例、棉花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共11部。
明确规定对投诉适用调解的有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共1部。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