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明确
主要做好“10+5”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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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10”,就是“十大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总体提出开展“十大专项行动”的要求,省民营办迅速落实,于6月8日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发改、财政、人社、税务、人行等多部门协同,提出了一系列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措施。
一是财政惠企专项行动。由省财政厅牵头,在年初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亿元,并统筹财力加大对文旅、农业、商贸服务等特困行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减税降费专项行动。由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突出抓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减免缓缴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
三是融资便利专项行动。由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3部门牵头,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点、痛点,着力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实效,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持续较快增长,信用贷款比重持续提升,首贷户数不断增加,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同时,力争总体实现2022年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省财政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
四是稳岗就业专项行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继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按规定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
五是保通保畅专项行动。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聚焦过度管控、末端配送不畅等重点问题,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区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和人员闭环管理制度;大力推广货车司机免费核酸和抗原检测;对重点企业采取优先运力支持、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检测、优先安排装卸、优先配送等服务,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六是清欠活企专项行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集中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困难的要尽快明确还款计划,加大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惩戒力度。
七是创新创业专项行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开展创新创业之星、青年创业省长奖、云岭工匠等选拔活动。持续统筹全省创新创业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加强资源集聚,形成推动创新创业强大合力。
八是企业培优专项行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今年要培育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1000户、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户以上、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60户以上。
九是复工复产专项行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保障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服务业困难行业帮扶力度等举措,加快推进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确保“能复则复、能复快复”。
十是融通发展专项行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3部门牵头,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连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典型模式,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融通发展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所谓“5”,就是“五个加力政策举措”
一是加力房租减免。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租金减免6个月。
二是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是加力融资服务。对重点纾困企业及其融资需求实施清单制管理,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使用,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四是加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五是加力困难行业帮扶。将餐饮、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省财政统筹对各州(市)按标准支持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给予补助。除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外,还对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社保缓交政策,养老保险费缓交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
下一步推动政策落实的主要考虑
为保障这些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着手建立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日常调度、通报和政策落实机制,每月至少调度3次,督促指导“十大专项行动”开展。
二是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制度。加强数据分析,强化监测预警;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中小微企业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适时开展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问责。
四是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中小)企业制度,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精彩问答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于泳:
退税政策
减税政策
免税政策
缓税政策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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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