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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云南一揽子硬核举措落地有声

2024.03.06 14:09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
“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云南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中小微企业保持健康平稳发展企业户数从2015年的39.5万户增加到2


“十三五”以来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
云南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全省中小微企业保持健康平稳发展
企业户数从2015年的39.5万户
增加到2021年的79.13万户
年均增长12.3%

截至今年5月底
达到82.37万户
同比增长11.36%
占全部企业(90.70万户)的9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稳定性提升产业链,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近日,云南省出台《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创新推出“十大专项行动”和“五个加力政策举措”组合拳。

6月14日,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政策落实三个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工作方案》明确

主要做好“10+5”重点工作

↓↓↓


所谓“10”,就是“十大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总体提出开展“十大专项行动”的要求,省民营办迅速落实,于6月8日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发改、财政、人社、税务、人行等多部门协同,提出了一系列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措施。


一是财政惠企专项行动。由省财政厅牵头,在年初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亿元,并统筹财力加大对文旅、农业、商贸服务等特困行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减税降费专项行动。由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突出抓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减免缓缴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




三是融资便利专项行动。由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3部门牵头,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点、痛点,着力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实效,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持续较快增长,信用贷款比重持续提升,首贷户数不断增加,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同时,力争总体实现2022年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省财政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




四是稳岗就业专项行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继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按规定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




五是保通保畅专项行动。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聚焦过度管控、末端配送不畅等重点问题,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区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和人员闭环管理制度;大力推广货车司机免费核酸和抗原检测;对重点企业采取优先运力支持、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检测、优先安排装卸、优先配送等服务,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六是清欠活企专项行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集中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困难的要尽快明确还款计划,加大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惩戒力度。




七是创新创业专项行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开展创新创业之星、青年创业省长奖、云岭工匠等选拔活动。持续统筹全省创新创业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加强资源集聚,形成推动创新创业强大合力。




八是企业培优专项行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今年要培育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1000户、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户以上、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60户以上。




九是复工复产专项行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保障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服务业困难行业帮扶力度等举措,加快推进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确保“能复则复、能复快复”。




十是融通发展专项行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3部门牵头,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连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典型模式,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融通发展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所谓“5”,就是“五个加力政策举措

一是加力房租减免。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租金减免6个月。




二是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是加力融资服务。对重点纾困企业及其融资需求实施清单制管理,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使用,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四是加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五是加力困难行业帮扶。将餐饮、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省财政统筹对各州(市)按标准支持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给予补助。除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外,还对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社保缓交政策,养老保险费缓交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


下一步推动政策落实的主要考虑

为保障这些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着手建立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日常调度、通报和政策落实机制,每月至少调度3次,督促指导“十大专项行动”开展。


二是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制度。加强数据分析,强化监测预警;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中小微企业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适时开展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问责。


四是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中小)企业制度,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精彩问答

记者问: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当中有哪些具体的政策能够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呢?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于泳: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策落地,将“减税降费专项行动”纳入到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中,确保了减税降费政策在云南的落地见效。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2022年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具体税收政策内容主要包括退、减、免、缓四个方面,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组合拳”。

 退税政策 


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进一步扩围。

今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于6月底前一次性退还中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云南省税务局最新数据显示,4月1日—6月9日,已有557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25亿元,已累计有582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

从企业类型看,微型、小型、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基本完成,小微企业依然是受益主体。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占比95.6%,共计退税372亿元,占比66.9%。退税资金已经直达中小微企业,切实为企业“输血”、“活血”,解决了资金周转压力。

 减税政策 


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个人所得税和“六税两费”等支持方面。

一是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即小型微利企业这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税负由10%降至5%;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实施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照一定比例可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2022年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是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并延长期限。“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云南减征幅度按国家授权范围50%顶格执行;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全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4年12月31日。上述政策是对小微企业扶持的再加力,将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发展。

 免税政策 


一是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是促进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租税收政策。针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2022年免租期间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实施相应的减征。

 缓税政策 


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政策。

延缓缴纳税费的范围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第一,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照去年政策已经延缓缴纳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第二,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

截至6月9日,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累计缓缴税费35亿元。该项政策相当于国家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将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宏观调控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全省税务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要求,进一步扛牢压实责任,抓实开展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工作,全力以赴推动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最大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释放税收政策红利。
记者问:财政部门在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方面将采取哪些重点举措?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秀文:

 

今年以来,为全力帮扶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省财政厅全面顶格、精准高效落实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措施,财税减负纾困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定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千方百计统筹盘活财政资源,拿出真金白银,细化实化举措,实施财政惠企专项行动,会同省级部门实施减税降费专项行动、融资便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出台,资金已经筹措到位,将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特困中小微企业,会同主管部门采取精准滴灌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发挥优势增强竞争力。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功能,实施财政惠企专项行动,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2021年,省级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用好省级资金,投入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达35.3亿元,面对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小微企业困难加剧的局面,省财政厅采取更大力度惠企措施,省级增加投入和引导激励并重,调动州(市)、县(市、区)和中小微企业两个积极性,帮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解难题。引导农业、工业、文旅、商贸、科技、金融等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特别是向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倾斜,全力支持稳住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在年初预算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统筹财力增加安排5亿元,聚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引导各州(市)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将2022年省级财政惠企资金纳入省级扩围参照直达资金范围,建立直达基层快速惠企机制,促进政策效应及早发挥。

二是全面顶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实施减税降费专项行动,为中小微企业降本减负。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落实好小微企业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13个行业一次性退还增值税存量留抵退税、按月退还增量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好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至受疫情影响的特困行业。我省社保基金目前安全平稳运行,为落实上述社保降费率和缓缴政策、再次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提供了坚实保障。截至目前,财政部下达我省的第一批、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留抵退税和重点民生政策补助专项资金318亿元已第一时间下达市县基层,第三批补助资金69亿元待财政部批准分配方案后下达。省级财政将统筹安排50亿元左右,加大对州(市)县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支持力度,对4月起新增执行的留抵退税政策,需各州(市)、县(市、区)负担的退税资金给予全额兜底补助;对4月以前原政策的留抵退税,在中央补助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各地补助比例,总体补助比例达到80%以上,为留抵退税政策实施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留抵退税超55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接近3.5万户。

三是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实施融资便利专项行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分险。统筹资金加大融资担保补贴力度,聚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功能,撬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发放力度。从2022年6月1日起引导省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支持引导其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省级财政按降费的50%予以补贴。

四是强化便利可及感受度,坚持一视同仁和阳光透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务实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增强政策宣传和政策兑现的感知度和快捷性,所有财税政策和资金直达主体、快速直达做到应享快享、公开透明。省财政厅继续实施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在门户网站和“阳光云财一网通”服务平台上推出“中小微企业财会服务平台”,宣传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政策,提供咨询服务,优化提升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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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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