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全省各零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切实做好《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商商贸【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全省各零售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注册、填报相关信息,并于1月25日前将《报告主体、报告内容一览表》(附件2)反馈至协会邮箱:ycfa2019@163.com。
联系人:杨坤
联系电话:13669719007
附件:1.《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报告主体、报告内容一览表及说明
(温馨提示:上述附件内容,请识别文末二维码,关注协会微信公众号,通过首页对话框回复“附件”获取)
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
二O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