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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关于筹备成立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 “校企合作委员会”的通知

2024.03.06 14:16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
为促进校企合作在我省零售业更大的校企范围内开展并深化,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为我省零售企业

为促进校企合作在我省零售业更大的校企范围内开展并深化,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为我省零售企业不断输送专业技能人才,拉动经济更快增长,经协会一届一次理事会同意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

协会分别于2020年1月、7月召开了两次“校企合作委员会”筹备会议,为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落实人才培养目标,解决企业用工难题,促进院校与企业之间人才供需更好地对接,协会将在拟定于8月中旬召开的一届二次会员大会上正式成立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校企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诚挚邀请各会员单位加入委员会,同时推荐在院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称为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共同促进院校与企业进行深层次合作,共同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

 

一、委员会职责:

1、负责校企合作工作发展规划。审定校企合作工作实施方案。搭建职业院校与企业进行多层次、多维度沟通合作的平台。

2、推动人才培养合作。开展企业技能人才供需调研,科学确定相关专业的设置、加快形成与云南省商贸零售行业结构相匹配的专业发展格局。学校可根据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培养,按企业的要求培养急需的技能人才;企业可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奖教金、社团活动经费,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

3、推动师资互派培养制度,搭建校企共建“双师型”师资队伍平台。推动委员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及一线技术骨干参与学校招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实验室建设、学生实践教学指导、学生管理、师资培训等工作。推动学校派出管理人员及一线骨干教师参与委员单位产品研发、行业调研、实践锻炼,并对委员单位员工进行职业素养培训。组织学校参与委员单位的在职技术人员培训、在职学位进修。

4、推动产教融合的校企合作。产教协同育人,推进院校和行业、委员单位联结,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协助院校与委员单位对接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协助委员单位入校、共同开发校企合作企业、经济实体,建设校中企、校内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及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每年定期向委员单位派送顶岗实习、就业的学生,并聘请委员单位的专业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5、文化建设合作。通过企业高管进校园开讲座、合作举办技能大赛、企业品牌校园推广等活动,推动行业里的标杆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对接行业发展规律及要求的专业文化。

6、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确保校企合作服务行业发展、服务人才培养,符合国家大政方针与政策法规。

 

二、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校企合作委员会和校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下发通知、撰写总结等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科技合作、实训基地建设、产业学院建设、产学一体化、技术咨询、项目申报等方面的合作事项;
3、负责统筹开发和管理校内外校企合作单位;
4、负责统筹开发实习实训基地的确定、协议签署、相互合作等事宜;
5、负责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6、积极参加委员会的相关活动,年度连续缺席3次活动者视为主动退出委员会。
 
三、申请成为本委员会的委员须具备的条件:
1、在学校或企业相关领域中享有一定声誉、影响力的专业人士;
2、担任院校分管校企合作、就业的副院长以上职务;
3、担任企业总监(集团总部人力资源经理)以上职务;
4、有意愿为促进校企合作工作建设建言献策;
5、关心行业发展,愿意参加委员会议及各项活动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6、同一单位可推荐多名委员,可同时兼任协会其他(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填写附件1:《校企合作委员会专家自荐或推荐表》并于2020年7月20日17:00前发至协会秘书处微信或邮箱,衷心感谢各单位的关注与支持!
 
五、联系方式:
副秘书长:邵文艳  13987649937( 微信同号 )
会员服务主管:赵爱萍  19988464516(微信同号)
座机电话:0871-65656557  邮箱:ycfa2019@163.com
 
附件:《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校企合作委员会专家自荐或推荐表》
《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校企合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
《2020年校企合作委员会工作方案(草案)》


【协会通知】关于筹备成立云南省连锁经营协会 “校企合作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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