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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3日,为帮助会员单位降低成本,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协会蓝波会长提议、理事会审议通过:协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全体会员休戚与共、共克时艰,减收会员单位半年会费。即:取消原定于2020年9月份收取2020年度会费的计划,2020年不再收取会员会费,改为2021年3月缴纳2021年度会费。
全省各社会组织: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冲击。受疫情影响,不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承受了不同程度的压力,社会组织的会费收取虽然额度不大,但对现在的企业来讲却有可能是“救命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助力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融资成本和房屋租金,提高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放水养鱼,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省委、省政府强调,要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竞争力、抓生产力,就是抓政治生态、抓发展环境”的思想意识,着力打造稳定、公开、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全力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当前,在全省上下全力以赴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社会组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政府、企业、社会、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增加企业信心、强化发展动能、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一、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号召,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二、坚决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五个严禁”要求:严禁依托政府部门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本文来源:云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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