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企业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做到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质量等“六个统一”,但在实际经营中由于城市统一规划、创建文明城市等原因,部分街道户外广告设置存在“差异化”、门头形象“不统一”等问题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办理存在标准、有效期、申报材料等不统一等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困扰着企业发展。
2020年4月,为帮助会员企业解决难题,协会积极收集汇总了会员企业门头设置存在“差异化”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办理存在困难的案例,并专项报告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云南省住建厅”),接到协会报告后,云南省住建厅领导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并专题研究讨论,于5月27日下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门店牌匾管理的通知》,文中明确了:(1)不得对门店牌匾的画面、内容、字体、标识做统一要求;(2)取消门店牌匾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设置有效期。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连锁企业的户外广告门头不统一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办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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