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亿消费券!你抢了吗?
2020年佛山市促消费(冬季)
暨双十二购物嘉年华
该活动由佛山市商务局主办,佛山市五区经科(促)局协办,支付宝、佛山市连锁企业协会承办。佛山市连锁企业作为活动承办方,积极动员超市、便利店、餐饮、百货、电器、酒店、书店等商户,以及有独立发券资格的商圈、特色街区、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等主体参与冬季促消费活动。支付宝以百亿补贴参与到本次活动中。
抢券时间
12月1日-12月31日每天8:00、12:00、14:00开抢
领取方式
打开“支付宝”app,在首页或搜索“1212”,点击进入“消费券”页面即可领取。活动期间,每天可以抢3张消费券,分别是满10元减2元两张、满50元减8元一张。
详细说明
活动地点:支付宝APP双十二佛山专区
活动形式:消费者线上领券,线下消费。消费者在支付宝平台领券:支付宝消费券+商家优惠券+(商业体优惠券),线下消费:两/三类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一)支付宝消费券
发放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每天8:00、12:00、14:00开抢
总金额:全国100亿(资金滚动)
发放种类:满50元-8元(1张);满10元-2元(2张)
核销形式:支付宝消费券每天领取,当天有效,若未核销会继续放进回资金池,促进消费券的核销率
(二)商家优惠券
优惠条件:商家提供不低于9折或优惠券50元-5元等(泛9折)
优惠券数量:不低于1000张
(三)领取路径
线上领取:在支付宝进入会场点击领取
线下领取:扫码活动专属二维码进入会场领取券包
(四)消费券核销
1、消费者实付款
商业体不参与发券:消费者实付款=总价-支付宝券-商家券
商业体参与发券:消费者实付款=总价-支付宝券-商家券-商业体券
2、商家收款=总价-商家券
3、商家款项到帐:T+1/T+0,以当下与支付宝实际结算为准
商家福利
商家拥有支付宝流量,消费者享受商家及支付宝的双重优惠。支付宝为商家免费提供电子名片、刷脸支付蜻蜓设备、门店码等数字化设备,不收取佣金。
商家报名方法:
活动咨询:
0757-82061192
13927294443李小姐
13246323233霍小姐
常见疑问
Q1:顾客到店消费时,如何使用消费券?商家如何核销?
Q2:商家核销消费券后,实收金额是多少?
A2:顾客使用消费券消费时,如应付50元,自动核销了一张8元消费券,则顾客实付42元,商家实收50元。
Q3:顾客既领了消费券,又领了优惠券,顾客实付金额是多少?商家实收金额是多少?
A3:如果顾客领到支付宝消费券,又领到商家的优惠券(如50减5元),顾客到店消费50元,则顾客实付金额37元(计算公式50元-8元-5元),商家实收金额45元(50元-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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