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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下午
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
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政府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了5方面共20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口罩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
职工养老保险可延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
针对企业短期内营收锐减、资金短缺,难以覆盖正常用工刚性支出的矛盾,《政策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
企业扩大口罩机生产可获省财政资金支持
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境外采购快速通道
全文如下:
信息来源:中山发布编辑部
素材来源:南方+、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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