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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下午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山市委员会
为中山企业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签发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为我市首份
根据国家贸促会工作部署,市贸促会在1月30日发布通知,告知中山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如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可向该会申请办理相关证明。
中山市贸促会在2月3日上午收到企业申请后,立即通过网络对文件进行初审,在中国贸促会、省贸促会等上级部门的帮助下,下午该会成功出具首份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交付企业。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中山市贸促会出证认证
联系方式:刘小姐 梁小姐 胡生
0760-89892315/318/326
企业QQ群号:718236136
电子邮件:ata8825358@126.com
信息来源:中山发布
素材来源:中山市贸促会
中山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0760-2251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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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