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发展进步,欧盟的燃气具指令也在不断的更新。从2018年4月21日起,欧盟燃气具产品安全指令将由GAR 2016/426/EC取代GAD 2009 /142/EC,证书最长有效期为10年。
为帮助中山燃气具企业更好的了解新标准要求,7月24日下午,我会联合德国莱茵TUV在中山市江豪酒店举办“欧盟燃气GAR新法规升级与燃气取暖器能效ERP介绍研讨会”。
德国莱茵TUV大中华区燃气具技术签证官、总工程师王海峰为大家解读欧盟新规—Regulation (EU) 2016/426(GAR)标准以及燃气取暖气能效ERP,重点讲解GAD到GAR最主要的变化:一是产品需要符合基本的公认的“技术最新水平”;二是对企业、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定义;三是对DOC进行了新的规定;四是生产商/工厂必须对其整机或部件符合燃气具法规要求来进行风险评估,并文件形式来记录其评估过程,同时,生产商/工厂应考虑到其“合理的可预见性的使用”。
此外,针对即将在明年1月正式强制执行的房间加热器ErP指令实施措施(EU)2015/1188,王海峰总工程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新规在生态设计方面的要求。
企业代表结合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