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日前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以下简称《规程》),自2023年10月1日起,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申报条件按照《规程》执行。
《规程》涵盖各类有评价需求的人员,对企业职工、各类院校学生、技能类与专业技术类职业发展贯通人员、其他社会从业人员的申报条件予以明确,综合考虑促进就业需要和各类院校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评价需求,对申请条件进行优化调整。
《规程》实施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申报条件有哪些新变化?对技能人才成长提升有哪些利好?让我们一探究竟。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