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玉理事长指出,中国酒业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企业领导人必须转变观念,摒弃“先闯市场,后保护”的传统观念,把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运用作为自己占领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活力的重要法宝。
二是要建立知识产权的专门机构,制定管理办法,对于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强保密措施。
三是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于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及时申报专利予以保护,对于知识产权受侵犯的现象,迅速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通过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制度、企业名称专用权、文化遗产、域名权等手段,打击侵权,保护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
通过一系列工作,相信未来中国酒业伴随着知识产权能力的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将得到更加有效发挥,中国优秀酒类品牌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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