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和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要求,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决定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价目的:
推动企业诚信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为酒类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评价范围 :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没有处于失信企业黑名单中
评价办法:
由企业如实填报《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由商务部指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
评价费用:
非会员申报企业收费 9990元,2016年已交会费会员收费8990元。
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可申请免费复评。
收款单位:中国酒类流通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账 号:0200025509014410718
联系人:刘雪清15010322618
发票将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须详细填写下述信息。
收件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备注: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首批申报截止时间/打款费用截止时间
2017年3月20号
凡企业内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按照《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
刘雪清 15010322618(微信) 010-68317254
王培培 13051386698 (微信) 010-68317574
传 真 010-68317574 邮箱zgjlltxh@163.com
附件1: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附件2:《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
附件3:宣传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