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从即日起,各单位凡是以对公形式邀请协会领导(包含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以协会身份参与会员活动,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秘书处会员部报备,由秘书处办公室统筹安排协会领导/代表参加活动及相关行程,并做好相应支持和协调工作。
秘书处对广大会员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协会的认可、厚爱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会员单位联系人(领取活动备案表):罗子雯,186 0300 0014;
政府、媒体及其他非会员单位请联系:孙舜禹,188 9985 2732。
特此通知!
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