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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7个月

2024.03.15 19:09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公众号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
5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
5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由2020年5月31日再次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好消息!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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