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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酷商城不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

2024.12.29 16:38中诉网中诉网
我(乙方)通过杭州路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甲方)销售经理的介绍,于2016年2月24日与该公司经过商议,签订了路酷商城的运营服务合同,并于当天把9800元转到了他们公司的银行账户上(有他们公司开据的收据为证),合...

我(乙方)通过杭州路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甲方)销售经理(手机:132828*2461[?] 微信:luk*5566[?])的介绍,于2016年2月24日与该公司经过商议,签订了路酷商城的运营服务合同,并于当天把9800元转到了他们公司的银行账户上(有他们公司开据的收据为证),合同期限为2016年2月24日至2019年2月23日。

签完合同之后,他们还让我加了推广王芳(QQ:28532*3660[?])、运营经理(QQ:28532*3531[?])和路酷商城装修(QQ:28532*3656[?])的QQ,可是我的商城一直以来生意都不好。根据合同服务细则第四条规定: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店铺提供9:00-22:00网点在线客服服务,有义务为乙方客户提供耐心、周到的咨询服务,并且要保障消费者的满意度。可是我的店铺有顾客联系客服的时候根本没人回复。他们承诺的服务项目还有送无线手机专项客户端装修模板,这都没有兑现。当初签订路酷商城加盟合同时他们还承诺在甲乙双方配合下,累计销售满550件产品,无时间限制,一次性返还加盟押金9800元,满200订单即可先返还3000元;一年内未达到销量550件,全额退还押金。在实际执行时,甲方杭州路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合同服务条款执行相关服务项目,导致我淘宝店铺难以维持(现已关闭),至2017年2月23日(服务签订一年)销售量未满足550件。甲方未按照规定退还加盟路酷商城的费用,我多次联系未果。

现我根据合同的续约、解除条件第一条第二项:“甲方提供违禁产品给乙方店铺造成损失;甲方违反或为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者对乙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无条件退回押金,并保留继续追讨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向杭州路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提出退还加盟押金未得到回复,后来他们公司所有的人都联系不上了。鉴于甲方合同期内的行为,已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发起投诉,要求解除路酷商城加盟合同,并请求得到的帮助,追回我的押金9800元。

路酷商城不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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