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4日,我在58同城网看到黑玛国际自助售货机的招商信息,随后就与福建点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部的李经理联系了。李经理向我介绍他们公司的实力和这个项目利润,承诺4个月不盈利可以全额退款。开始我还有点犹豫,直到李经理说这条保证是以合同的形式规定下来的,冲着这个保证我就同意了,交了3000元的定金。
7月26日,黑玛国际自助售货机市场部陈交经理(手机:186497*6188[?])来我当地签订黑玛国际自助售货机合同,签约后又给我找到一个每月只要1000元租金的店铺,我就与房东签了1年的租房合同。这些办好后,陈交经理让我交60%的机器押金,我便用微信将这部分钱转给了他。8月3日的晚上,公司发来的黑玛国际自助售货机机器到了,我又将余款转给他们,前后共计交款36800元。本以为以后好好经营可以先赚回成本,没想到经营了4个月连房租的钱都赚不回来。
11月14日,我向黑玛国际售后彭经理(手机:188050*5623[?] QQ:1982*4937[?] 微信:wx26*1672[?])提出退款申请,彭经理让我写个书面申请寄回公司。次日我就把退款申请写好发给公司,3天后看到他们签收了,我就联系彭经理,他说7日后给结果。7日后我问他,他说结果没下来,再等等。等了两天又打电话给彭经理,这次他说要以租房合同为准,必须到4个月后(11月30日)才能出结果。这样一拖再拖,拖到11月29日,我在微信上问彭经理,他说明天一定给结果。11月30日,也就是4个月的最后一天,我联系彭经理,他竟回复说过了租房合同,机器折价回收,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嘛!现在我拿他们没办法,只好求助,替我讨回在黑玛国际自助售货机上的损失。
对于投诉众多且拒不解决的涉嫌合同诈骗项目,广大投诉人发布投诉的同时可联合不少于10个投诉人,携带身份证、订立合同、转账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统计好每个投诉人的被骗钱数,整理好涉嫌合同诈骗的事实与经过,一起到合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受案中心报案。办公地点: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8号3楼东,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联系电话:0551-66267602。联合报案协助请拉到页面底部添加在线客服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