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委员会和其他15个部门最近联合发布了提倡母乳喂养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到2025年,家庭中母亲和婴儿对母乳喂养核心知识的认识率将超过70% ,公共场所母亲和婴儿设施的分配率将超过80% 。
母乳喂养有利于母婴健康,能促进婴儿体格和大脑发育,增强婴儿免疫力,降低成年后肥胖、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还能降低母亲产后出血、乳腺癌和卵巢癌的风险。计划提出,出生后前6个月提倡纯母乳喂养,鼓励6 ~ 24个月婴儿在科学添加辅食的同时继续母乳喂养。
为响应广泛覆盖母婴设施的推广,计划明确提出在公共场所,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疗机构、旅游景点和旅游娱乐设施等,母婴通常居住和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或每天10000名乘客,建立一个合适的独立母婴房。我们会推动在雇主单位和女员工较多的幼儿园设立母乳喂哺室,以增加人手。指导日托机构建立适合入托婴幼儿人数的母乳接收和储存设施,加强日托机构儿童营养指导工作。
推广母乳喂养,需要保证女员工的母乳喂养时间和工资。根据方案,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保障女职工享受产假和产假,合理安排女职工哺乳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育儿假试点,合理确定育儿假待遇,完善假期劳动成本分担机制。据了解,目前福建、江西等省已经出台了育儿假的规定。
此次研究计划还特别提出了鼓励学生灵活安排管理工作学习时间和工作生活方式,用人单位应结合社会生产和工作人员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便利。
该计划提出,对于已经休产假并自愿申请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采取半天或者隔日工作等灵活方式使用其累积的无薪产假。母乳喂哺期间女性雇员的哺乳时间,可由用人单位经咨询雇员后,以灵活的方式安排,例如缩短每天的工作时间、利用工作时间的休息时间,以及采取灵活的通勤安排等。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工作岗位,采用家庭办公室等远程办公方式,解决合格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的护理困难。
该计划强调,对于正在哺乳一岁以下婴儿的女性员工,雇主应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她们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每天增加哺乳时间一小时,哺乳时间视为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哺乳降低女职工工资福利、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