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中国恒大发布内幕消息称,子公司恒大集团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
该子公司是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人,原告人是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至2021年期间,盛京银行向恒大集团提供资金,合计共人民币325.95亿元。后续,因盛京银行未能收回资金,向法院提出起诉。
通知书显示,该质押项下的该质押股权已被执行,盛京银行可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盛京银行对所得价款在担保的325.95亿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以及该子公司须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约人民币1.63亿元)。
迄今为止,这笔金额巨大的未偿还资金的发生时间、方式、是否逾期,中国恒大均未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