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停用,这意味着“国酒茅台”商标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8月,贵州茅台集团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这也意味着,茅台彻底放弃“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
2001年:茅台首次提出注册申请;
2012年7月20日:“国酒茅台”通过初审;
2012年7月:五粮液、汾酒、郎酒等33家酒企联合提出异议;
2016年12月:商标局决定不予通过“国酒茅台”商标注册;
2017年:茅台再度提出复审申请;
2018年:自2001年起,茅台共9次提交“国酒”商标申请
2018年5月:申请被商评委驳回;
2018年8月10日:茅台起诉商评委及五粮液等31家企业;
2018年8月13日:茅台主动宣布撤诉,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
2019年6月12日:时任茅台董事长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停用。
李保芳是在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悠蜜·云上丹寨”健康体验之旅暨招商会上做出以上表述的。他表示,去年茅台集团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行政诉讼申请,当时茅台已经向有关部门承诺今年6月30日停止使用原来的商标。
茅台目前已花费几千万元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并请全球知名的设计公司设计茅台酒的新商标,计划于6月30日正式启用,但由于包装材料的新旧交替安排出现小状况,影响了生产和市场投放进度,现在相关部门已在协调,将采取紧急措施加快生产,加快市场投放。
编辑 | 李双竹
审核 | 李明信
总编 | 薛剑锐